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26日電 (譚偉旗 王欣婷)4月26日是第23個世界知識產權日,為了廣大居民樹立尊重知識、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,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發(fā)布消息介紹了關于知識產權的小知識。
該院公眾號介紹,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于2001年4月26日設立,并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"世界知識產權日"。世界知識產權日旨在促進各界樹立尊重知識、崇尚科學,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,營造鼓勵知識創(chuàng)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(huán)境。
該公眾號介紹,廣義上的產權,包括版權或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與防止不正當競爭有關的權利、與科學發(fā)現(xiàn)有關的權利等。學術界一般認為,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(chuàng)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、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三條規(guī)定: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。
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:
(一)作品;
(二)發(fā)明、實用新型、外觀設計;
(三)商標;
(四)地理標志;
(五)商業(yè)秘密;
(六)集成電路布圖設計;
(七)植物新品種;
(八)法律規(guī)定的其他客體。
該院公眾號介紹,要正確認識侵權盜版危害,自覺拒絕盜版、遠離文化垃圾,堅決做到不購買、不下載、不使用、不傳播侵權盜版制品,積極舉報投訴侵權盜版行為。
通過正規(guī)渠道購買商品,不盲目消費、沖動消費,購買到假貨時及時維權,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對侵害著作權違法行為的遏制、查處和打擊工作。
生產者和銷售者切莫存僥幸心理,應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,莫要觸碰法律底線。
申報知識產權專利,知識產權的保護就是要通過法律途徑,把證明權益的證據拿到手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