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吉林新聞10月28日電 (譚偉旗 李天一)近日,長春市二道區(qū)人民法院受理了兩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,兩起案件當事人僅用兩天時間即收到了該院的調解書,案件的快審快結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與好評。
據悉,在原告朱某訴被告長春某房地產開發(fā)建設有限公司一案中,立案庭接待人員石玉巖接到起訴材料后,詳細詢問案件情況,耐心指導當事人立案。
該院黨組副書記、副院長才巨偉作為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,認為有調解可能,為方便當事人,減輕訟累,按照疫情防控需要,決定在審判庭外組織庭審,案件得以順利審理,當天出具調解書。
在另一起原告王某訴被告長春某房地產開發(fā)建設有限公司一案中,該院副院長李玉洲作為承辦法官,考慮到案件爭議不大、事實清楚,及時聯(lián)系雙方當事人開庭,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,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亦當天出具調解書。案件在短時間內得以解決,當事人對該院的便民高效表示感謝。
近年來,該院大力推進繁簡分流工作機制,堅持群眾導向和需求導向,優(yōu)化審判資源配置,推進繁簡分流、輕重分離、快慢分道,實現(xiàn)簡案快審、類案同審、繁案精審,切實提升審判質效,努力提高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